各校区及有关自考考生: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018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网上申请的工作安排,为自学考试毕业证申办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时间
1.考生网上申请时间:5月17日~5月24日晚上23:00;
2.信息确认时间:5月24日~5月30日。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申请毕业:
1.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并办理注册现场确认手续;
2.申请毕业的准考证下所有合格课程及学分符合申请毕业专业的考试计划;
3.外省转入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4.如存在考试违规记录的,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并且已重新取得违规课程的合格成绩;
5.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含专升本、专本连读的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须完成前置学历验证。
三、网上申报步骤
1.5月17日~5月24日晚上23:00,考生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index.html)(建议使用360或者谷歌浏览器);
2.在“考籍管理”页面中,点击页面左侧的“毕业申请”,选择申请毕业专业后,进行基本信息核实。如果考生看不到“考籍管理”页面,说明考生登录的账号对应的注册信息没有完成在籍注册流程,请在申请毕业前完成注册及现场确认等相关操作;
3.在毕业申请中核实基本信息,如果基本信息有误,请在“基本信息维护”中自行修改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层次需要修改的,请考生联系我院自考办,咨询信息变更事宜;
4.基本信息核实无误后,查看申请毕业专业下所有课程成绩,红色显示的是不合格课程成绩;
5.点击“毕业条件判定”按钮,等待系统自动判定是否符合申请毕业条件。如果符合申请毕业条件,请提交毕业申请并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如果不符合申请毕业条件,系统会提示“不合格”,考生根据系统提示进入课程顶替中看是否有课程可以顶替,对符合顶替规则的课程,考生自行进行顶替操作后再次进行毕业申请;
6.毕业申请网上提交后,考生于5月24-30日持有关材料到我院自考中心办理信息确认手续;
7.现场确认信息后,考生或被委托人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被委托人签写被委托人姓名;
8.毕业申请审核状态请考生及时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询。
四、信息确认要求
毕业申请网上提交后,5月24-30日考生须持如下材料到我院自考中心办理信息确认手续:
1.《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2份、有效身份证件清晰复印件(正反两面)2份;
2.PVC卡12位号自学考试准考证原件(全日制本科助学班的考生办理专科毕业证时只需提供准考证复印件);
3.若考生确实不能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需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还应提供由考生本人签名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现场确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校区、教学点统一办理信息现场确认时,先在网上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审核,再将上述材料和本校区、教学点毕业办证统计表送交我院自考中心。考生的上述材料须装入档案袋内(一人一袋),档案袋封面粘贴打印好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并按层次、专业、准考证号将档案袋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根据教试中心函[2017]133号文件的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右上部分打印本人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照片背景可选用均匀淡蓝色、白色或均匀浅灰色,原则上图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和24位真彩色。请各校区、教学点严格按照注册采集信息的要求,将考生的身份证件、电子照片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对,并由考生本人确认。因电子照片相关问题不能完成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或考生对打印的毕业证书照片有异议的,已由考生本人确认的由考生承担责任。
2.考生本人或委托人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即视作考生对本人所有的网上申请信息(包括电子照片)确认无误,若因考生本人或者委托人核实的信息错误而造成毕业证未能申办成功或者学信网电子注册信息有误,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含专升本、专本连读的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证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须自行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前置学历验证。因前置学历问题导致不能毕业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现场确认地点及联系方式
1、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流芳园横路太阳集团TYC官方入口官网综合楼三楼333室自学考试中心,电话027-87992186,联系人:毛老师。
2、武汉市雄楚大道693号太阳成集团的官方网站办公楼五楼505室自学考试中心,电话027-87193206,联系人:贺老师,陈老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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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