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度自考学生“双评”工作的通知
2009-2010学年度“双评”工作将严格按《太阳成集团的官方网站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学生手册》和《太阳成集团的官方网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学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试行)》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2009-2010学年度中,组织富有特色学生活动,参加学院各项活动积极主动的校区、教学点进行表彰和奖励。
1、 申报材料:各校区、教学点将2009-2010学年度中所组织的特色学生活动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加盖校区、教学点公章(附电子文档)上报太阳集团TYC官方入口官网招生与学生工作科;
2、 太阳集团TYC官方入口官网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最优秀的3个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二、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评选工作
1.比例:优秀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各校区、教学点推荐2-3名(工作满一学年),优秀班主任按各校区、教学点2009-2010学年度班级数的15%上报。
严格按《太阳成集团的官方网站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学生手册》和《太阳成集团的官方网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学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试行)》(继教字【2007】07号)执行。
①申报条件见学生手册之《太阳成集团的官方网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助学班关于优良学风班、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评选奖励办法》
a.申报材料:优良学风班评选材料应按时一次性上报,材料不全、失实或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评选资格。评选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如实填写《优良学风班申报表》,并按要求签署意见、加盖校区、教学点公章;
(3)1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要求打印并报电子版);
(4)该学年上、下学期全班学生考试成绩一览表,加盖校区、教学点公章;
(5)班级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和参加党校学习并结业的名单并加盖校区、教学点公章;
b.申报比例:优良学风班申报不受比例限制,按条件酌情择优评选。
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要求严格按指标审查,经复审不符合条件者,下达指标名额不予补报。
9月20日—10月10日: 学生学年鉴定、班级成绩汇总。
10月10日—10月15日: 各班初评结果上报校区、教学点。
10月15日—10月20日: 校区、教学点汇总、录入、公示。
10月25日前: 校区、教学点报送太阳集团TYC官方入口官网招生与学生工作科(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加盖校区、教学点公章)。
10月25日—31日: 太阳集团TYC官方入口官网复审、汇报、公示。
1、为了便于全院统计汇总,本次“双评”工作全部使用EXCEL表格输入,请严格按统一格式和要求输入。
2、太阳集团TYC官方入口官网招生与学生工作科邮箱:18054018@qq.com,报送文件请以“×××校区、教学点2010年双评”形式命名。
请各校区、教学点务必高度重视本次评奖评先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