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正文

关于2016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及“本科毕业资格认定”更名及办理的通知

时间:2016-03-02 作者: 浏览量:

有关自考助学单位及考生:

从2016年上半年起,我省自学考试“课程免考”更名为“学习成果认证”,“本科毕业资格认定”更名为“前置学历查验”,考生在办理本科毕业证之前必须进行前置学历查验。

此两项工作均须由考生登录“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办理,网址为(/index.html)。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成果认证办理程序

学习成果认证办理程序为:考生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

1、网上申报

考生于2016年3月1日至30登录“考生服务平台”,办理学习成果认证网上申报。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6年4月初(我院的确认时间暂定为4月6-7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来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1)相关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非学历证书、毕业证待办证明书等)复印件;

(2) 自考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拟免考课程原考试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或颁证单位教务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注: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可以免考00015英语(二)、计算机一级证书可以免考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和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计算机二级证书可以免考免考00018计算机应用基础和、00019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51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和00052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等。

二、前置学历查验办理程序

从2016年起,前置学历查验采取考生个人在“考生服务平台”网上申报方式进行。考生在办理本科毕业证之前必须进行前置学历查验。主考学校不再单独受理本科毕业资格认定。前置学历查验原则上不限时间,考生可随时申请办理。但由于学信网线下查验工作需要时间较长,一些因学信网上无法在线查询的毕业证(如2001年以前的毕业证、考生存在身份信息变更无法通过考生服务平台在线验证的),考生须办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请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相关自学考试业务逾期当次不再办理,自动进入下一办理周期。

特别提醒:自考学生在办理本科毕业证之前,必须进行前置学历查验。在此之前办理了本科毕业资格认定的学生也须在办理本科毕业证前进行前置学历查验。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咨询027-81624601/87992196。

特此通知。

太阳集团TYC官方入口官网自学考试中心

2016年3月1日